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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诚信考试告知书

时间:2020-12-15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全体同学:

亲爱的同学们,本学期已渐进尾声,期末考试、研究生考试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现就诚信考试告知如下:

一、调整好心态,做好考前准备。

同学们在考前要放松心情,适度减压,调整好“生物钟”。要自习阅读准考证上的全部信息;牢记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当天,遵守入场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如果有准考证,需携带准考证)和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二、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场。

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持证排队,主动接受违禁物品检查。考试违禁物品有: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或其他计时设备、非常规橡皮、考试资料等。如有发现携带违禁物品,按照作弊处理。

三、严守《考场规则》,规范考试答题。

仔细核对试卷条形码信息,准确填写班级、姓名、学号。不用规定以外的纸笔答题,不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在试题相应题号和区域内作答;保持答题卡面平整清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按时交卷,根据监考老师指令依次退场。

四、要遵纪守法,诚信考试。

“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加强了对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情节严重的作弊行为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我校所有标准化考场都具备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功能。监考教师的考场记录、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可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另外,《刑法》(修正案九)对在考试中触犯刑律,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等3项罪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责。《教育法》中新增了有关考试造规作空规范处罚的条款。我们希望每位考生知法守法,诚信参加考试,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一)严禁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严禁将考卷带出考场。

(二)考试中,严禁旁窥、交头接耳、夹带、互打暗号、喧哗或做出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

(三)严禁在答卷上故意填写他人学号或姓名。

(四)严禁找他人替考或替他人考试。

希望我院学生信守承诺,诚信考试,杜绝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