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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春季学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5

各班级

根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 号)、 《中北大学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16 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20]11 号)、《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 号)《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规定,现将我院 2025年度春季学期评奖评优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班级评优: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包括2021级、2022级、2023级) 

2025届毕业生评优: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二、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要求

1.优良学风班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 号)《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进行。

2.因目前处于新旧评选过渡期,将以下评选条件做一定调整:

1)第三章“评选标准”第五条第 4 点,调整为“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3”的同学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 20%以上。

2)第三章“评选标准”第六条,调整为“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50 分)率不低于 95%”。

3.评选流程

1)20254月25日-57日,班级向学院提交评选资料《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报送学生科,电子版1658884003@qq.com;

2)20255月9-5月13(具体日期待定),学院组织班级答辩,并对评选结果进行院内公示。

3)20255月13日前,获奖班级将《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按照要求报送学院学生科,电子版1658884003@qq.com。

:获奖班级填报汇总表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上报材料包括:

1.《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汇总表》(电子版)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依照《中北大学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1]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评选范围:2025届已注册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3、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处分;

5、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6、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20254月25日-5月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要求,提供《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三份)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1000字个人事迹纸质版和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个人生活照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大小300K-600K,格式JPG),《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初评)》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院学生科进行审核,以上要求的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优秀毕业生发送至邮箱:1658884003@qq.com

2)学院审核、公示:5月12-16学院对提交材料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及公示。

3)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取消答辩不合格者获奖资格,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上报材料包括:

1.《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

2.《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初评)》(电子版)

3.1000字个人事迹(命名:学院--姓名)、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以上均为电子版及纸质版)

4.个人生活照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大小300K-600K,格式JPG)(电子版)

四、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20254 月25日—5月12日,班级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 号)《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开展 2025 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

2、评选范围:2025届已注册的学制内的本科毕业生;

3、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42024/2025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5、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20254月25日-5月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个人自评表》《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XX班综合素质测评报告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XX班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标注本班级挂科、缓考、缓测、处分情况);

2)班级审核、公示:5月 9 日—5月11 日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3天),班级留存评议照片,同专业各班级交叉检查,无异议审核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658884003@qq.com

3)学院审核、公示:5月12日-5月20日学院对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3天),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2024/2025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获奖名单(初评)》。

4)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取消答辩不合格者获奖资格, 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5)符合条件申请综合素质特等奖学金,需上交《综合素质奖学金特等奖成绩汇总表》及《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特等奖申请表》

上报材料包括: 

1.《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XX班综合素质测评报告书》(电子版及纸质版)

2.《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XX班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3.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XX 2024/2025 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表》; (电子版及纸质版)

4.《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XX班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5.《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特等奖汇总表》(电子版)

6.《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特等奖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7.个人自评表(附加分材料的复印件)

8.班级评议会照片(电子版)

五、单项奖学金

(一)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赛事定级依据:《2024 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 2024.5.11—2025.5.10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2025 4   29交由学院审核

2. 学生取得赛事证书时间在2024.5.11-2025.5.10之间。

3.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申请时间2025425—5 月12 日, 毕业生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2025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个人)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 1 份至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8884003@qq.com

4.学院审核:5 月 12 —14 日,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上报材料包括: 

1.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包括特殊荣誉)(电子版及纸质版)

3.《2025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个人)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

(二)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4.5.11—2025.5.10 之间。

2.个人申请:4月 25 日—5 月 10日,申报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及校图书馆检索证明,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8884003@qq.com

3.学院审核:5 月 11—14日,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上报材料包括:

1.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2.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

3.《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 奖励申请表》专利证书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刊物首页、目录和正文内容复印件、校图书馆检索证明;(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文体活动奖

文体活动奖申请流程及要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

(四)特殊荣誉奖

1.个人申请:4 月 25日—5 月 10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 《中北大学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2025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个人)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相关报道截图,报学院学生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8884003@qq.com

2.学院审核:5 月11 日—14 日,学院审核、公示。

上报材料:

1.《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报汇总表》

(包括特殊荣誉)(电子版);

(五)学业进步奖

1.个人申请:4月  25日— 5 月10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学业进步奖汇总表》(电子版),报学院学生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8884003@qq.com。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2.学院审核:5 月11—14 日,学院审核、公示。

上报材料包括:

1.《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

2.《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2025 学年学业进步奖学生汇总表》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1.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4)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5)非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不在此次申报(与毕业生组队的非毕业生可一起申报)。

6评选范围:已注册的学制内本科毕业生;

 

2.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3.请学生本人及班级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 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4.各班级要规范评优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公示渠道多样化,确保班级每位同学的知情权,学院公示期间如无特殊情况对于班级公示结果不做修改。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5年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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