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学风建设 > 正文

学风建设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第九周查课情况汇总

时间:2017-11-01
班级 学号 姓名 课程 节次 日期 教室
16040341班 1504034132 田庚 物理化学3 第一大节 2017.10.26 10203H
16040342班 1504034253 刘旭 物理化学3 第一大节 2017.10.26 10203H
1604034223 蔡鉴楠 物理化学3 第一大节 2017.10.26 10203H
1604034248 王和 物理化学3 第一大节 2017.10.26 10203H
16040343班 1604034311 李岳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12 陈思远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13 田晓冬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20 朱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22 师琳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23 闫飞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28 黄浩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31 樊明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32 关显昱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37 王卫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43 周家煊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49 杨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52 许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34357 陈康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504034356 杨博文 物理化学3 第一大节 2017.10.26 10203H
1604034321 陈一帆 物理化学3 第一大节 2017.10.26 10203H
16040441班 1504044124 鲁文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123 卢晟昊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126 梁聂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130 黎应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133 李秀忠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138 雷海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2班 1504044236 孔润东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208 宋净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210 郭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214 崔佳欣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230 唐良瑞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234 杨振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235 张浩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604044237 刘进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二大节 2017.10.23 10305H
17140141班 1504044143 张一 无机及分析化学 第一大节 2017.10.27 16502Z
17140142班 1714014238 邓勋 安全教育 第三大节 2017.10.26 11210H
1714014229 李科成 安全教育 第三大节 2017.10.26 11210H
17140341班 1604034135 陈纲显 线性代数 第二大节 2017.10.25 14202H

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考勤制度》第二条之规定: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劳动、军训、社会实践、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正常上课时间,旷课一次按2学时计算,缺勤不足2学时以2学时计,超过2学时以实际学时计算。

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无故旷课、缺勤,经教育不改者,分别作如下处理:

1、达10学时以下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达11-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3、达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达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5、达41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请各班学习委员认真核查本班缺勤名单,以减少误报情况的发生,如有被误报者请于周五19:00之前联系学生科学风建设工作组予以更正。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