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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4年暑假学生安全须知

时间:2024-07-05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所有学生:

2024年暑假假期即将来临,为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保障假期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我校暑假放假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学生放假时间:2024年7月6日—8月30日,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24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7日—8日两天。

、放假前各班要全面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过“班主任会议”和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形式,重点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传染病和防交通事故以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正确引导、教育,使学生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假期是各类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期,学院在7月15日前进行"全民反诈在行动"专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对学生出租、出借买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情况和受到电信诈骗情况进行排查,提高反诈意识,警惕电信诈骗。

四、各班需加强对学生出行安全的教育和提醒。禁止在校、在籍学生承包车辆进行营运或组织包团旅游等相关活动;呼吁广大学生出行要乘坐有营运资格、车况良好的营运车辆,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超载、非法营运的机动车,不要选择黑车,谨防交通事故和人身财产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严禁学生进行户外涉险活动如去未开发区域攀岩、登山、漂流、游泳等,或私自到涉险地旅游。严禁在汾河水域游泳,假期间,任何单位、班级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

六、严禁学生未经审批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参加校外联谊等活动。

七、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情况的发生。

一旦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要能够迅速组织力量,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努力降低危害和影响,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八、各班要准确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以及留校的学生情况学生离校务必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和理由,自觉履行请销假制度,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九、暑期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自觉配合学院和相关部门各项安排,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假期离返校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向安全责任人和学院值班老师请销假,不得擅自夜不归宿。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