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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生暑假放假通知

时间:2020-07-03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所有本科生:

2020年暑假假期即将来临,为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保障假期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我校暑假放假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学生放假时间:2020年7月4日—8月30日,8月29日(星期六)、8月30日(星期日)报到注册,8月3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学校将根据全国全省疫情变化适时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2020级新生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放假前各班要全面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过“班主任会议”和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形式,重点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传染病和防交通事故以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正确引导、教育,使学生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各班需加强对学生出行安全的教育和提醒,禁止在校、在籍学生承包车辆进行营运或组织包团旅游等相关活动;呼吁广大学生出行要乘坐有营运资格、车况良好的营运车辆,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超载、非法营运的机动车,不要选择黑车,谨防交通事故和人身财产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严禁学生进行户外涉险活动如去未开发区域攀岩、登山、漂流、游泳等,或私自到涉险地旅游。严禁在汾河水域游泳,假期间,任何单位、班级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

五、严禁学生未经审批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参加校外联谊等活动。

六、暑假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当前全国疫情尚未解除情况下,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

2、继续配合学校、学院推进落实学生“日报告”“零报告”、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制度,保证学校、学院及时全面了解疫情动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摒弃厌战情绪,杜绝侥幸心理和松动心态,做到慎终如始。

七、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情况的发生。

一旦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要能够迅速组织力量,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努力降低危害和影响,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八、各班要准确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以及留校的学生情况学生离校务必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和理由,自觉履行请销假制度,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