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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春季学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各班级

根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1]10 号)、《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规定,现将我院 2022 年度春季学期评奖评优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评选项目:

班级评优: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

2022 届毕业生评优: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二、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评选要求

1.优良学风班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 号)《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进行。

2.因目前处于新旧评选过渡期,将以下评选条件做一定调整:

1)第三章“评选标准”第五条第 4 点,调整为“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3.3”的同学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 20%以上。

2)第三章“评选标准”第六条,调整为“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50 分)率不低于 95%”。

3.评选流程

120224月22-426日,班级向学院提交评选资料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报送学生科,电子版1658884003@qq.com;

22022年428-53(具体日期待定),学院组织班级答辩,并对评选结果进行院内公示。因疫情影响,院级答辩可通过线上形式进行,班级及学院留存线上活动组织的截屏照片、评委意见签字等档案;

320225月5,获奖班级将《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按照要求报送学院学生科,电子版1658884003@qq.com。

:获奖班级填报汇总表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依照《中北大学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11]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3、在校期间无处分;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5、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4月22日-4月2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要求,提供《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等相关申请材料;

2)班级审核、公示5月2日-5月6日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3天);

3)学院审核、公示5月9日-13日班级公示合格的学生携带《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份)、1000字个人事迹、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个人事迹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个人生活照电子稿(命名:学院--姓名,大小300K-600K,格式JPG),《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初评)》到学院学生科进行审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58884003@qq.com

4)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取消答辩不合格者获奖资格,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四、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4 月 22 日—5月6日,班级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2021]10 号)《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开展 2022 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3、2021/2022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4、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4月22日-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根据学院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个人自评表》《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XX班综合素质测评报告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XX班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2)班级审核、公示:4月 27 日—5月6 日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期:3天)审核材料电子版发送到1658884003@qq.com

3)学院审核、公示:5月9日-5月13学院对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3天)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2021/2022学年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获奖名单(初评)》。

4)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取消答辩不合格者获奖资格, 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五、单项奖学金

(一)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赛事定级依据:《2021 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

2.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4 月 22日—5 月6 日,

毕业生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2022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个人)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 1 份至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8884003@qq.com

3.学院审核:5 月 9 日—13 日,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二)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1.10.1—2022.5.1 之间。

2.个人申请:4 月 22 日—5 月 6日,申报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物退回),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8884003@qq.com

3.学院审核:5 月 9日—13日,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三)文体活动奖

文体活动奖申请流程及要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

(四)特殊荣誉奖

1.个人申请:4 月 22日—5 月 6 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 《中北大学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2022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个人)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相关报道截图,报学院学生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8884003@qq.com

2.学院审核:5 月9 日—13 日,学院审核、公示。

(五)学业进步奖

1.个人申请:4 月  22日— 5 月 6日,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学业进步奖汇总表》(电子版),报学院学生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658884003@qq.com。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2.学院审核:5 月9日—13 日,学院审核、公示。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1.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4)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5)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6)非毕业生在 9 月份申报单项奖学金。

2.因疫情影响,目前不在校学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返校后将原件补齐。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3.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4.请学生本人及班级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 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022.4.22